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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有关中医的争论

符四男听了,立刻翻身下床给刘三磕头。刘三赶紧拉他起来:

“不要磕头,我们不兴这个。”说完他说,“不过即是当我的徒弟,就得离家,你愿意吗?”

符四男当即表示愿意。刘三想起了邬徳编发的一个《与土著人的关系处理》的指导文件,里面说收徒之类涉及到人身的事情最好要办理文书,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又修养了些日子,刘三看他的病已经痊愈了,就叫联络员把把符四男的爹妈都叫来,谈收他为徒的事情。这么一位有大本事的大夫愿意收自己的儿子当徒弟,对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当然再好不够,虽然失去了个半劳动力,但是少了一张嘴。双方便立了约,规定符四男自愿给百仞村的刘三当徒弟,为期七年。期间无论生死各凭天命。

立了文书,从大明的法律意义上来说符四男就是刘三的徒弟了,刘三想怎么对他就可以怎么对他,除了不能打死之外。

刘三收了徒弟,想到要给这徒弟“净化”一下,另外也得给他扫盲,免得连基本医书都看不懂。便无心再留在道禄村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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