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陈霖大致明白了。过去宗族是民间自治组织,内部如何管理,钱财怎么分配……官府一概不问,宗族只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
如果变成了“公司”或者不知何意的“财团法人”, 那就是“过了明路”。按照现在澳洲人规定的公司的套路来说,要注册登记,要建立账目,要报税。财务必须公开,宗族改制的公司必然是所谓的“股份公司”,族人就全是股东。总经理只是个“掌柜”的, 可不是过去大权在握的“族长”或者“长辈”了。掌柜的再厉害,也不能把股东打屁股,沉猪笼。
看似一个简单的“确权改制”, 里面蕴含了无数的玄机。
陈霖道:“澳洲人果然好手段!”
“却也是我们的一个大好机会。”陈定低声道。
“什么?”
“注册公司……”
陈霖脑筋一转,便已明白叔父的意思。别看二叔现在霸占了“掌案”的位置,其实这位置在官府什么也不是,就是族里人认账而已--何况他连族长都还算不上。
如果己方抢先一步去注册公司,岂不是直接就把整個族产都夺……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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