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把迅猛龙卖出去,让他们全面取代军犬,倒还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而且埃文森觉得这应该不会受到太多的阻碍。

因为这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迅猛龙更胜一筹啊!论嗅觉,科学证明迅猛龙的嗅觉要比犬科动物优秀的多。论智力,迅猛龙可是一种十分聪明的生物。论威慑力,这一般人看见迅猛龙在那站着,估计当场腿肚子就得转筋。论战斗力,这除破坏力上和哈士奇相比稍有逊色以外,估计还没有哪种狗的战斗力能比他高!

至于说看家护院导盲犬宠物狗之类的,可能有些难以担任。毕竟迅猛龙是顶级猎食者,作为宠物实在是太凶了一点。容易出现一家八十口人养一只迅猛龙,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的状况。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这世界上的奇葩人士多的很,就像是迪拜那边的土豪王子,他们肯定会愿意花大价钱养一只这样标新立异的宠物,以彰显自己的特立独行。而且他们买东西还有一个壕无人性的优点,那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一只恐龙卖给他们,要是价钱少于一百万刀,人家还觉……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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