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中略)我是主,你的神,是忌邪的 神。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注:出埃及记20:4~6)
1
如果。
有人叫你在一年期间,冒充成他人的样子,你会怎么办?
报酬会让你无忧无虑地度过余下的人生。不论成功与失败,只要在一年期间,继续冒充下去就可以。
而且,当时是在牢狱之中。
从孤儿院出来以后,一直过着不正经的生活,所以连被逮捕的理由也不记得了。
好像,是因为无聊地打架。
总之,在监狱里殴打看不顺眼的看守、越狱失败,而作为结果,决定在徒刑期限额外增加原服刑期的三倍以上。
考虑到周围睨视的样子,这个额外刑期期间也绝对不会让你好过。随便找个理由而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因事故死亡的囚犯,光是自己见过的就已经多于十个指头。啊啊,作为殴打看守的惩罚而穿上的囚服,只要十分钟脑袋就要变得不正常。
如果认真对照少年法,这里的法规尽是些错……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