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场距离这里还有十几里,咱们开车去。”
高军有心炫耀,得意的指着皮卡车说。
在巴格达这战乱之地,昂贵的豪车特别脆皮,反而像皮卡、侧三轮摩托车特别招武装分子喜欢,当然最主要的是价格便宜,炸翻了,军火商手里还能拿得起货。
当然,这也是相对于稍有势力的武装分子来说的,像穆罕默德这种杂鱼小队,通讯基本靠吼,行军基本考走…就连找的队友,也大多数是没有见过血的菜鸟。
“这车不错,哪里来的?我之前怎么没看到过?”穆罕默德笑着说。
高军耸了耸肩,没多解释,拉开车门就坐进驾驶位,穆罕默德见他不想说,也没强求,只是脸上略显尴尬,余光瞧到黑人眼巴巴望着自己,这老脸一红,“看啥?把东西搬进车里!”
说完,他就钻进了副驾驶位,撅着屁股,从兜里掏出一包rin spirit(美国精神),刁上一根后,又朝着高军示意:“伙计,来自美国的味道,尝一尝…”
在乡下农村的时候,高军是个烟酒不沾的乖孩子,等来到巴格达后,他喜欢用烟味麻痹自……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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