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的眉角在微微抽搐着。
他身体孱弱,跑个一百米或许都要喘大气,但他还是有点冲动,想抽这家伙丫的。
说到底,这就是信仰根深蒂固。
老美60%的人信教,当中势力最大的就是基督教,大概有7200万教徒。
不然为毛美帝总统的口头禅是“god不拉死你算我输。”,哦,搞错了,应该是“god不拉死你(god-bless-you!意思是上帝保佑你)。”才对。
作为一名基督徒,罗杰斯对于其它教派有着天然的抗拒。基督教义是排他的,基本上核心就是除了耶稣,其它都是伪神。
罗杰斯是一个孤儿,却有着良好家教和涵养。他内心排斥其它教派,至少保持着最起码的尊重。
罗杰斯摇摇头:“谢谢了,我不需要。”
没想到,对方下一句话就重新引起了他的兴趣:“不不不,先生,你可能有点误会,白银圣教只是我们内部的说法,其实我们同样隶属于伟大的耶稣。”
“嗯?新教?天主?东正?”罗杰斯反问着。
基督教其实是个泛称,内部三大流派的分属绝对泾渭分明。一个说不好,你就是敌人……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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