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命都能论斤卖的年代,没有什么东西是花钱不能消费的。
别说逍遥城只是一块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团里的区域总裁也是明码标价,只要你能给得起税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贫民一边骂狗官不仁,一边又四下借钱,只为在这权力里分一杯羹,可笑,却又无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张岚不惜代价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毕竟身为一名被霸王集团通缉的逃犯,不混进体制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势力出卖,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换钱了。
50万可保他快活一时,但一份官位却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为官?你可知逍遥城的官不比集团里的管理层,在逍遥城的官,没有合同制,没有节假日,说到底,也只是逍遥王的家奴。为逍遥家生,为逍遥家死,文官均为昔日跟随逍遥王建城时的元老后裔,是权贵,不可动摇。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只有武将,是要上战场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劝道。
“我生来不知父母为谁,活到今天,3分运气,7分搏命,习惯了。”张岚平静道。
“行,我给你这……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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