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军的父亲是个军人,打小住在军属大院。
运动时期,正逢少年,一帮十五六岁的孩子撒着欢玩。刘思甜、大蚂蚁、羊搞,还有个傻子,成天骑着根木头棒子,喊“古伦木欧巴”。
刘思甜有个哥哥,叫刘忆苦,当兵回来。
当兵是子弟们的最高理想,刘忆苦长的精神,打架手黑,理所当然成了孩子王。
刘忆苦带来一个女孩,叫于北蓓,热情大方,对男女之事颇不在意。敢大大咧咧的闯进男澡堂,也敢抹着口红强吻马小军。
马小军瞧不起她,就像钱钟书说的:对女孩子的心思比厕所还脏,偏又向往纯洁美好的爱情。
他有一个嗜好,偷偷开别人家的锁,在里面玩,玩够了就走。
一天他打开一间屋子,发现了一张女孩的照片。
马小军痴迷着对方,像只焦躁的猫,有一次在街头偶遇,死皮赖脸的上去交谈,得知对方叫米兰。
后来一帮人都认识了,米兰加入小团体,却跟刘忆苦玩得好。马小军羡慕嫉妒,干了一些蠢事,甚至“强奸”了姑娘。
再后来,米兰跟他们断绝来往。刘忆苦又当兵走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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