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先笑道:“我也知道十五万贯,一家摊上五万贯都会影响诸位的周转。既然是这样,我建议各家干脆不要收利益,建个商会,大家合股投钱,我来负责运作,治安,管理,人力募集和安置,诸位出现钱,码头建好后,咱们会收一份河渡钱,有放货在这里的,当然还有一份管仓钱,我预计,一年总有十万贯以上的收入,投十来万贯,一两年就回本,以后就躺着等收钱便是……”
这倒是新奇的,前所未有的思路!
历来大魏的官府是事无巨细,只要有生财之道,不管是盐铁专卖,还是茶酒,或是生丝,布匹,这些都是属于官府专卖。
任何棉布,生丝商人,都要从官府那里买牙契和市籍,取得了官府卖卖下的经营权,才有资格做买卖。
一旦违禁,视同走私,虽然不至于贩卖生丝与贩卖私盐同罪,但罪责肯定也是不轻,最少都是军流或关押起来服苦役的下场。
三司使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一旦发生好的生财之道,则一定会拿到手,以朝廷的权力获得专营权,有的生意,比如官盐,那是领执照……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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