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二十多万贯的团练捐,可能蒲家一家就得出五六万贯。
这笔钱当然不少,对很多中小商人简直就是全部身家。对蒲家来说倒不算太大的数字,但如果全福建路或是大魏境内增设的团练都是有样学样,放过本土中小商人,专征外来色目商人,那这个利益格局影响就太大了。
轻则几十万贯,重则过百万贯的利益要被迫让出。
就以现在来说,南安侯府在南安这几个镇就能征色目人十万贯以上,很多色目商人都表达过不满,不光是对徐子先的不满,也有对蒲家的不满。
在天方商人群体中自有传统,一般来说他们会求助在本土势力最大的一个,得到庇护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的传承就是如此,有权有势的先行者有义务帮助后来的同乡,提供金钱,权力,以及情报上的各种帮助。
后来者成功之后需要对这些帮助加以回馈,这样彼此两便。
蒲家对色目商人有帮助的义务,而蒲家没有做到,色目商人群体对蒲家的不满可想而知。
其实色目商人们交纳的金钱额度并不算多,但在大魏境内他们已经……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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