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吵人的警报声响起了。还夹杂着警车的警笛,宛如一曲难以入耳的不和谐奏鸣。
大美术馆周围的围观群众大喊着「有小偷进去了」乱作一团。面对吵吵嚷嚷的民众和记者,稍有些凶狠的警官正在咆哮。
「真是一点都不优雅呢。」
在街道最高的塔上看着这幅光景,刚从大美术馆里盗得宝物的小偷叹起气来。
小偷的名字叫莎莲·多特艾斯。
她自己可是从来没叫过自己小偷,都是自称怪盗的。还有一部分民众和八卦报道称其为义贼。那是因为她会把盗来的东西换成钱分给穷人,以及帮原主人夺回被非法占去的东西。
不过本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小偷呀义贼这样的称呼,可能的话还是希望叫自己怪盗。
跟友人这么一说,对于友人发出「为什么?」的疑问,莎莲是,
『怪盗的叫法给人一种华丽的感觉不是吗?』
这样回答的。
华丽的斗篷和礼帽也是因为「提到怪盗自然是斗篷和礼帽」的这样一点纯个人的讲究,不对是两点。
「好了。」
用手指弹了一下礼帽的帽檐,莎……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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