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廖炳学,犯买凶杀人,诬陷罪,判入狱十年,被告人葛易敏……”
因为有港府高层的授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初审的结果就下来了。
主犯廖炳学被判入狱二十年,从犯葛易敏被判十八年,野鼠因为还没来及实施杀人计划,所以只被判了十年。
可以说廖炳学如果蹲完这二十年的牢出来,恐怕早已是物是人非。
而且让他感到绝望的是,廖坤城好像忘了他这个人一样,从头到尾连看都没来看过他,更没给他带来什么消息。
不过因为家眷还在宝岛的关系,所以廖炳学最终还是一个人把罪名给扛了下来。
毕竟就算把实情供出去的话,对廖坤城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香江和宝岛并没有法律互助协议,只要他们不来香江的话,就算判他们死刑都没用。
而至于那几家造谣诽谤林道秋的报社,赔了一大笔的钱财不说,而且还被勒令在其报纸的头版,连续七天刊登澄清和道歉的新闻。
其中几个收了廖炳学钱财的编辑和记者,都被判入狱,分别被关三到五年。
可以说这一次,林道秋算是全面……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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