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沿着西德维纳河奔向下游,没有人知晓与里加海湾的家伙们相遇会发生什么。
战斗并非菲斯克首选,除非对方首先表现出敌意。
对遭遇的村庄发动劫掠原则上是可以的,但菲斯克不想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
骑兵排成纵队漫步于水草丰美处,战马不愁补给,骑手一样衣食无忧。只是兄弟们希望这趟旅途可以有所发财,很多人有着劫掠的想法,却因老大的要求不得不压住。
普通的战士并不清楚老哈罗德描述的菠萝的人是十个大部族,就知晓一件事,里加城住着一批丹麦移民。
即便那些北方人已经移民许久,或许很多人已经与当地人融为一体。那些人都是值得敬畏的,一旦打起来罗斯人不一定占有绝对上风。
连续两天的行军,河道两畔毫无人烟。
但细心的人偶然看到个头很大的野兽突然窜过,它有着黄色的毛皮,其上又有很多黑点。
那是豹子,波洛茨克人称之为Lamparta。
正是与波洛茨克人爆发冲突,罗斯人和奥斯塔拉人才第一次见识到欧洲花豹的皮革。它比一般的兽皮华丽很多,毛……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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