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的例子算是比较好的,起码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写作事由。
很多官员润笔,事由可以忽略不计,比如给送礼者提携对联和字,给送礼者的儿子起笔名等,甚至压根就没有事由,对以润笔名义送来的钱财照收不误。
到了清朝中后期,送礼突然变得简单了,送礼者完全不用琢磨怎么送的问题。
因为当时官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送礼制度和文化。
进入官场,只要按照规矩来说,就能平平稳稳、和和气气的把礼给送了。
比如三节两寿,下级要给上级官员送礼,比如迎来往送,官员之间互相要送礼金、送礼的名义也很好听,不沾金钱等字,透着一股雅劲儿。高官离境,官员要送别,同僚启程,官员要送别,这些名字听着透着一股人情味,让人不好反驳,更不便严格按照律法来查办。而且这些名目的开支,可以列在衙门的公款名下,官员们何乐而不为呢?
晚清各种政务往来,在公文中少不了要夹张银票的。
清代掌故集《十叶野文》说,晚清封疆大使向太后、皇帝进贡物品表孝心,要在礼单……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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