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你做事,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此时,这几个原始人,正在交流着,其中一个男人喝完了水,看着那个还在剥野兔毛的人,顿时就说了起来。
他们的名字,是随便叫的,这个正在剥野兔皮的人,叫做十四。
用得着这么麻烦吗?这个人喝完了水,然后过来,用力一扯,在刺啦刺啦的声音中,野兔的皮就和里面的肉分开了,他的胳膊上的力气好大!
当他在用力的时候,胳膊上的青筋一根根的暴起,看起来是那么的霸道,他,就是部落首领的大儿子,部落首领的年龄是越来越大了,所以,整个部落的很多事,都交给他去做了,现在,他带着几个人出来打猎,不费什么力气,就抓到了野兔。
扯开了野兔的皮,他又是用力一拉,将野兔的一条腿扯下来,然后,就开始大口地咬起来。
如果非要给人和动物画一个界限的话,那制造和使用工具,并不完全算,要说最好的,应该是会使用火啊!
这种原始人,就这样生吃肉,那和野兽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他们的牙齿,也都是相当的锋利,现在……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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