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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彻底地节省时间,在移动时最适当的交通手段应该是计程车吧。
可是忘却侦探今日子小姐,基本上不太喜欢在进行调查的时候搭乘计程车——因为车里有录音、录影的行车记录器。
对以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到了隔天就会把一切忘得干干净净为行动宗旨的今日子小姐而言,想尽可能避免工作中的动线被钜细靡遗地记录下来,也是无可厚非——不过要连行车记录器都避开,似乎也有点神经过敏,然而毕竟今日子小姐是以「忘却」为卖点,就连笔记也不太抄的侦探,会有这样的顾虑,或许只是理所当然。
虽说如果能的话,真希望她也稍微考虑一下要求骨折伤患带路这件事,但是如此这般,我们还是选择搭电车去案发现场。
因为之前也有提到,我的状况其实已经可以出院了,所以主治医师轻易地批准我外出。但伤脑筋的是,没有适合我身高的拐杖——不,有是有,却是旧型的拐杖,只是我连右手都骨折了,实在很难驾驭。
不过,倒也不是不能用,那么只好将就一下了……正当我要放……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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