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庭轩之前看莫雪喝血都是拎着脖子生啃,那场面要多血腥有多血腥,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震撼无比。
如今见她喝水般抱着水壶喝血,震撼的感觉就没那么明显了,甚至觉得还觉得有些斯文秀气,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莫雪的脑袋道:“雪儿啊,要不你以后想喝血的时候都装水壶里吧?”
这要搁在往常,莫雪肯定是不愿意的。
抓着脖子生啃多畅快啊,牙齿撕裂皮肉,鲜甜甘醇的热血涌进喉咙里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好吗?
但不知道是不是和莫庭轩还有江氏他们相处久了的原因,或者这勾玉山上的食材蕴含天地灵气,能使人开智清明,她现在越发觉得之前那般直接的行径太过残暴,有碍观瞻。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原本一直用手抓东西吃的土著,在使用筷子之后,就开始嫌弃用手太脏。
莫雪再不通人性,也还是个女孩子,喝个血弄的满脸满身都是,到底不像样子。
于是就对莫庭轩道:“好的大哥。”
然后的仰头咕嘟咕嘟的喝着水壶里的血。
这野猪血和那些寻常的山鸡血兔子血就是不一样,一喝……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