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李炀之后对于律辩的解释,张仲才知道,原来,在秦国,律辩不仅仅是一种传统,也是法规。
自商鞅变法以来,法家学说在秦国扎根之后,秦国学室培养出来的法家弟子,都会在学成之后,下放到各个地方为官,主要担任亭长,游缴之类的基层法官。
在任期内,经过一些大小案件的处理,就会对于民情,案情这些,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也能以此,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之后,他们会将自己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留在亭上,给之后赴任的退伍军人一些指导。
因为实践,自身的能力有所提高,能够胜任更高官职时,考核通过的,会回县上担任狱佐,再之后,有功者,考核达标的,会升任为法官,乃至于狱掾。
遇到战争,还会随军,充当军法官。
战争结束,会依照当地情况而定,但大多数会留在当地,对新攻略下的地方进行管理,一般会再次升迁。
亭,乡,县,郡,一直到都城咸阳的廷尉,这就是法家官吏的一条龙式升迁道路。
并且,在任期之间,对于律法有任何疑惑,都需要记……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