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一辆劳斯莱斯幻影穿梭于车流中。
车内,包凡给同车的张益达介绍起了目标公司的情况。
“数字王国集团的前身是特效公司数字领域,名气仅次于工业光魔。
公司最早由《阿凡达》导演詹姆斯·卡梅隆等人成立于1993年,参与过《泰坦尼克号》《速度与激情》《指环王》《变形金刚》《复仇者联盟》等电影的制作,多次获得奥斯卡大奖。
但特效公司是个赔钱货也是公认的,这家公司07年被卖给了《变形金刚》的导演迈克尔·贝。
11年在美国上市的时候,市值达到过3亿美金。
结果过了一年,公司就破产了。”
说到这,包凡也是不胜唏嘘,“这家公司很酷的,但真的是不赚钱。”
张益达先点了点头,随即问道:“那怎么到了台湾人手上,还来香港上市的呢?”
包凡摸了摸自己锃亮的脑袋,“那就说来话长了。
破产以后,这家公司就被小马奔腾公司和印度信实媒体集团以3020万美元价格联合收购掉了70%和30%股份。”
“小马奔腾?”
张益达楞了一下,再次确认道:“是哪家对赌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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