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还说她喜欢文学,她最崇拜的作家居然是开心,她在说出开心的名字时我差点就撞上前面的车子。
她说她喜欢开心文中那一股隐含的淡淡的忧郁,一点点慢慢化大最后到崩溃,一个人居然能把悲剧小说写到无懈可击,实在令她崇拜。
这点我承认,在快乐拍《一剑梅》的时候,我把这本小说从头到尾都读个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对天发誓,这是我看过最认真的书,看到最后感叹,真想把这天才作者的脑袋瓜子挖出来研究。
对孤独的读者虔诚地说两个字:罪过。
当我把车开到丁氏门口的时候,居然意外看到一个人——易晓天,夸张的是这家伙居然捧着一束玫瑰站在那里东张西望。
泡妞?
我下车替桃子打开车门的同时感兴趣地盯着那家伙,那束玫瑰在灯光下折射下红得妖艳,不知是哪个倒霉的妞让他泡上了。
桃子眉心拢紧,扬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替她拎过包包。
“莫宇哥哥谢谢你今晚请我吃饭,再见。”
“小丫头,再见。”我微笑着向她挥手,然而不远处的易晓天却冲上来了,把……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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