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瑾义愤填膺地给父亲写了封信,周初瑾则去了程沔那里。
程沔听了经过惊讶得半天都没有合拢嘴,问周初瑾:“可有口供?”
周初瑾道:“我们都没有打过官司。让她们画了押,也不知道合不合官府的规矩?”
程沔拿过画了押的供词看了看,道:“这件事你们暂时别声张,我这就去趟金陵府衙。”
周初瑾凝声应“是”,回了畹香居。
下午程沔就派人把欣兰和兰汀交到了金陵府衙。
周少瑾松了口气。
把人交给了官衙,欣兰和兰汀是死是活,都不与她们相干了。不然在姐姐手里出了人命案,若是传了出去,不管是非曲直,姐姐一个心毒手狠的恶名是跑不了的了。就像前世,李氏去母留子,虽说符合礼制,可父亲到底觉得她为人凶狠,夫妻间的小事渐渐成了罅隙,罅隙成了摩擦,最后恶语相向,夫妻反目。
这也是为什么周少瑾建议姐姐把人送给官府,由官府审讯的缘由。
有了周、程两家的关系,她不怕官府不秉公办事。
周初瑾却心中不平。
掉头也不过碗口大的疤,就这样处置了欣兰和……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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