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邦巴斯图斯·霍温纳赫,通过在艾宾创立的大型企业而发家致富,还在整个尼弗迦德有商业往来,皇帝对他十分尊重。
费恩在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经过两的骑马赶路才赶到了克拉蒙特。他重复了之前在法诺的行为,寻找地头蛇,用金钱与魔法收服了一批混混。关于霍温纳赫这个名字,费恩在妒火村村民的口中听得很清楚,妒火村的村民们也确实收到了报酬,金子已经熔化在他们的骨灰之中了。
霍温纳赫是当地的有名商人,这样的人可不是路边的混混和乞丐,身上没有丝毫防护。有钱就能雇得起护卫和购买魔法物品,审问这样的人可不是简单的事。
“尊贵的大人,霍温纳赫,大家叫他‘斗牛犬’,在这有一座竞技场。”被收服的混混恭恭敬敬地道。
“竞技场?”费恩猛然回头,“清楚!”
“原本是一座神殿。那里的票很便宜,我也曾经去看过。”
费恩心里泛起不详的预感,“那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头发灰白色的女孩。”
“见过的,大人。就在前几,这个女孩在竞技场表现……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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