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舍不得陆浅浅。
就算只能远远对着她看上一会儿,他也喜欢这样的生活。装成白领精英,每天开着好车,穿着名牌,在她面前晃一圈。他感觉这样就挺完美了。
但是,若不回去,他很明白之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混他们这条道的人,越来越没有原则,只要有钱,什么人都可以背叛,什么事都可以去做。本来说好的,到黎水来混个出人头地,混个光宗耀祖,混个让陆浅浅刮目相看,挺月匈做人
陆景宵没有想过今天,没有想过原来想像真的只能是想像偿
如今,在他家小心翼翼生活的小可怜陆浅浅长大了,嫁人了。她长得那么漂亮,嫁得那么好。她选的那个男人的成就和本事,他可能奔跑一辈子也追不上。
你看,纪深爵会弹钢琴,会外语,会做生意,坐着飞机满世界跑,他的心里装着世界撄。
而他陆景宵呢他陆景宵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白山和黎水的距离。
旅游他不感兴趣。从自己活腻的地方,跑去别人活腻的地方,背着旅行袋,傻不拉叽地竖着两指拍几张照,在他看来,简直愚蠢。
那……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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