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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陆凡帮别人写歌,合同的条款上注明了不但要给相关的费用,包括电子下载分成之类的,陆凡都要参与分账。

其他人对此自然是没什么异议,说心里话,虽然现在是数字版权的时代,但那些人还真没把这点收益放在眼里。

一首经典好歌的价值,其实是远远大于下载分成的。

在华语乐坛,一首歌吃一辈子的人不在少数,以后各种商演,上节目等等,价值都十分的巨大。

最主要的是名气。

所以哪怕陆凡给出的合约条款苛刻,但考虑到他的写歌能力突出,其他人都不会拒绝,当场就会答应下来。

况且,像郭明华和王雯这种级别的歌手,还真不指望着下载分成能赚多少钱,主要是希望能唱好歌,既给歌迷,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卷。

陆凡虽然要养一大批人,还要每年拿钱出来做慈善,但也不是什么人都会答应帮他写歌,所以参与下载的分红,既是筛选一批合作人,同时也是希望能够额外多一点收入。

毕竟在做公益这件事情上,谁还会嫌钱多?

系统里面的好作品那么多,再加上他的人气值……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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