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枫已经决定的事情,自然不会改变。
他点点头,冲着逗比鸡一笑,“你不是很早就想吃一顿魔尸肉吗?待会和小玄、麒麟,把这东西的肉给吃了吧!”
逗比鸡一瞪眼,“你不拿它抵挡天劫了?”
秦枫一笑,“我要是炼成它的手段,何必再多此一举。这东西的血肉,恐怕只有你们能吃下去,记住把骨头给我留下来!”
逗比鸡激动一笑,“得嘞,你就放心吧!保证一点肉丝都不留下,只给你留个骨架子!”
它回了纳戒,顺手把魔尸也带了进去。
在纳戒里,它已然成了小玄、龙血石和火麒麟的老大。
在它发话后,连龙血石都亲自上阵,四个家伙冲着魔尸就啃咬了起来。
这感觉,估计跟啃着一块钢铁差不多。
逗比鸡本来信心满满,结果他们四个折腾了一会,只是啃下区区一米方圆的皮肉。
而且,魔尸的金色血液有很强的修复能力。他们吃过之后,血肉竟然又开始修复起来。
最后逗比鸡想了个办法,让火麒麟先用它的麒麟之火烧烤一下。
这一招还真是不错,魔尸的血肉很快紧缩,一会就被麒……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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