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
负手走在斡端城宽阔笔直的街道上,苏乙一边哼着歌,一边欣赏着这座异域风情的小城。
这座城池并不算繁华,街上行人也不算多,不过道路却是很宽。
虽是西域边陲之城,但像是苏乙这样的汉人面孔却不算少,因为这里有很多当年为了逃避战乱的汉人在此定居。
当然,最多的却是金发碧眼的色目人,以及蒙古人和色目人的混血种。
蒙古人虽是统治者,却反而是这里最少的民族。
街上但有蒙古贵族经过,其余人莫不是俯首垂袖避让,恭恭敬敬。尤其是像苏乙一样面孔的汉人,更是战战兢兢,能避多远就躲多远,畏缩到了极点。
这是因为有元一朝,为维护对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统治,元廷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建立“四等人制”,从高到低分别是蒙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
《元典章》明文规定,蒙人杀死汉人或南人,只需杖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丧葬费即可。
但若是反过来,不但杀人者要除死刑,杀人犯……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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