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被召唤来的士兵,手持一支与普通士兵不同的步枪,其子弹乃是自带火帽的纸质弹壳。若是一定要说个名字出来,可能会被叫做夏普斯试验型步枪。
精度高威力大,暂时除了后膛漏气之外,没有别的缺点。但是为了解决漏气问题,夏普斯在后膛加装了一个白金圈,这就导致了整个枪的价格一下子上涨一大截。于是在1851年,夏普斯向美国海军推荐这款步枪时,美国海军拒绝了。
毕竟要是买的数量大的话,买他五万支,可能能买别人七万支。这明显不符合军队的采购条件,自然只能落选。
普雷布尔中校当时却觉得这玩意儿拿来打猎非常好使,便自己掏钱买了几支,现在都带着,交给自己的卫兵使用。
既然在打猎的时候,连距离超过二百米的野鸭都能打中,现在照样距离二百米,江川英龙那么大一个人,还是在马上,目标清晰,怎么会打不中?
“嘭!”
一声枪响,混杂在人马的呼啸嘶鸣中,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可是低头取枪的江川英元只感觉到一阵剧痛,胸口的血花瞬间绽开,……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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