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初跟明洵一直吃到肚子发撑了才离开,明洵还意犹未尽地约她下次去其他地方。
“你可真不愧是个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啊,哪儿有好吃的都少不了你。”古时初感慨道。
明洵十分自得:“那是当然!论起吃喝玩乐,京城里还没有哪个比得上我。”
“呵呵,你觉得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事?”古时初挑眉问道,“要是别人知道了,肯定觉得你没出息。”
“别人懂什么?人生在世不就是吃喝二字吗?我生下来就已经有了荣华富贵,根本不需要跟其他人一样靠自己去拼搏争取,如果还不让自己享受得更快活些,那岂不是辜负了我家里的钱财地位?生活还有何乐趣可言?”明洵理直气壮地说道。
古时初对他举起了个大拇指,说:“你说得对,有人上进奋斗,那也得允许有人安于现状啊,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就行了。”
她倒不是拍明洵马屁,而是真这么想的,毕竟她自己如果没有什么外力逼着,大概率也会选择做一条咸鱼,吃喝玩乐就行了,所以明洵选择当个纨绔子弟,她十分理解。
明洵听……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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