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码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得罪了征税人,贼鸥号在锚地等了一晚上又一上午,直到第二天太阳偏西了才被允许进入港口。

当栈桥肉眼可见的时候,温特斯开始重新整理行装,此时他才明白为什么纳尔教官说人们已经不再使用长剑,而是选择佩戴更便携的武器。

因为比起雷顿少将和莫里茨少校的佩剑,军校用的长剑实在太“长”了。

温特斯反复比划了几下,挂在腰带上?光秃秃的剑鞘也不好看。

斜着插在腰带上?剑鞘又很容易蹭到地上,而且腰上别着一米三的铁条也不舒服。

背在背后?自己又不是传说中的某个银发疤面猎魔人,总觉得怪怪的,也没见过有人背剑。

拿在手里?看着估计很像要去和别人火拼的匪徒。

想来想去,如果能挂在马上可能会比较方便。

少将和少校的佩剑都是单手剑,基本只有武装剑的尺寸,可以轻轻松松挂在腰带上。

他们的佩剑和温特斯的长剑相比更短、更轻、更华丽,不知道实战效果如何,但是比起便携性和装饰性能把温特斯的长剑打的满地找牙。

温特斯看了看巴德……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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