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获得的线索似乎很完整,仅通过现场遗留的各种线索,就基本完全复原了命案的过程,还有那适时出现的黄色橡皮艇,也是在为那第11人提供存在的证据。
这是不是太过奇怪了?
没错,很奇怪!
正常来说,凶杀案的凶手会用尽各种方法隐藏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
而像这次这样遗留这么多的线索,明显就很有问题。
凶手要杀宝岛阳平,完全可以将他的死伪装成自杀或是意外,最不济也可以弄成失踪吧,毕竟没有尸体,也就没法确认这是谋杀案,而这里又是海岛,把尸体沉到海里不是很方便的事吗?
凶手明明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为什么却要选最差的方式呢?
凶手堂而皇之的留下各种线索,特意说明这是一起凶杀案,甚至特意引起他们的注意。
比如用弩箭射掉水晶灯,还有用火烧,这些都是多余的。
这个杀人方式很有问题,如果要杀人,一只弩箭足矣,全部不需要后面的行为,因为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如果是因为和被害人有仇,所以才用水晶灯扎,用火烧的。
但这也不符合逻辑……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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