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记黄埔的股东大会在李志文获得和记黄埔绝对控制权的第二天如期召开。
而这场股东大会已经没有任何的悬念了,在此之前李志文一共持有和记黄埔66%的股份了。
而按照香港公司法规定,控股股东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就可以发起强制收购。
所以李志文只要稍微努把力,可以轻松达到强制收购。
但是李志文没有那么做,毕竟没有必要。
李志文就没有考虑将和记黄埔退市,虽然此时退市的话,对李志文有利无害。
毕竟相比于香港危机之前的和记黄埔的股价来讲,虽然因为收购战的缘故,和记黄埔的股价有所上涨。但是依然达不到香港危机之前的和记黄埔的股价。
也就是说此时和记黄埔的市值低于和记黄埔的实际价值,此时退市绝对很划算。
但是李志文没有考虑那么做,一来是汇丰银行那边的事情,既然已经达到了50%的控股,那么借汇丰银行的股票就可以归还了。
第二则是因为李志文还有别的计划需要大量资金来实现。
此时私有化和记黄埔显然不符合李志文的长远利益。
第……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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