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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二百八十四章

除了第一条,以身高量刑外,还有其余八条量刑原则,分别为:

第二,区分故意与过失。秦律重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故意犯罪处刑从重,过失犯罪处刑从轻。

第三,盗窃按赃值定罪。对于侵犯财产的盗窃罪,根据不同等级的赃值分别定罪,赃值少的定罪轻,赃值多的定罪重。

第四,共同犯罪加重处罚。即在侵犯财产罪的处罚方面,两人或两人以上实施的犯罪较个体犯罪加重量刑,五人以上的共犯为重大犯罪。

第五,累犯和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犯罪被处刑后再犯罪以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加重处罚。

第六,自首减轻处罚。秦律规定凡携带所借公物外逃,主动自首者,不以盗窃论处,而以逃亡论处。隶臣妾在服刑期间逃亡后又自首,仅笞五十,补足服役期限。若犯罪后能主动消除犯罪后果,可减免处罚。

第七,诬告反坐。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使无罪者入罪,轻罪者入于重罪,即构成诬告罪,按所诬罪名相应的刑罚,对诬告者处罚。……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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