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短视频平台的谈判不算顺利,因为不管他们派来的商务人员、法务人员如何巧舌如簧,都没有能够打动得了杨谦。
杨谦有自己的坚持,他相信自己这些歌曲的价值,当然不会选择短视频平台提供的流量扶持+版权代理的合作方式。
当然,短视频平台其实是可以跟杨谦达成正规的版权合作,互利共赢的。
但杨谦现在实在是没有什么名气,谦语传媒更不是什么大公司,看上去只是想小作坊、私人的工作室!所以,短视频平台不愿意给他们等同于周伟洲和JAZ级别的待遇,甚至还想趁杨谦名气不够的时候,用最低的代价,获取他的音乐版权或者是全版权代理权!
很显然,杨谦没有这么傻,给他提供法务支持的瞿荣伟也指出了短视频平台合作方案中的法律漏洞——这让整个谈判陷入更加沉闷的拉锯战中。
……
“大木头,你不是一直都不喜欢短视频平台的吗?怎么还要跟他们啰嗦这么多?咱们不喜欢,不跟它合作不就行了吗?”
戴羽妮旁听了整个会议,但因为有杨谦在,她基本上都没有怎么发……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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