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
清晨时分,李昂和诸多长安市民一起,站在大理寺外,向内张望。
他还是来看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了,一方面是因为乌十七的恳请,
一方面则是因为之前苦境莲的变化。
在虞国,大理寺和刑部均有掌管司法之权,
大理寺相当于最高审判机关,专门负责朝廷官员犯罪以及发生在长安的徒刑以上的案件,
刑部则负责处理普通犯人,并对大理寺徒刑、流刑程度以上的案件,进行复核。
如果发生涉及政治、涉及冤案的重大案件,那么御史台也要掺和一手,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加侍郎,以及御史中丞共同会审。
虞国将案件分为五等,对应五种刑罚,分别是鞭笞、击杖、有期徒刑、流放、死刑。
由于这起案件死了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有期徒刑起步,直至死刑。也就是说必然要到刑部复核。
本来按照虞初规矩,如果是死刑级别的案件,是需要交由皇帝复核,以显示虞国对死刑的审慎、对人权的关怀。
但几百年下来,虞国人口不断膨胀,死刑案件越来越多,皇帝一个人根本审核不过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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