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是很适合女孩子的颜色。
厉御风对自己选择的口红色号感到很满意。
甚至,他在拿着那支口红的时候,脑海里浮现起他和唐筝的第一次,是在她的房间里。
她喝多了酒,小脸红里透着粉,连嘴唇都是肉粉色,嫩生生的,可爱至极。
她的床单和枕套也是浅粉色,沙发上摆放着几个同色的抱枕,甚至床边的地毯,也是粉色的。
厉御风觉得,她应该很喜欢粉色。
“这个颜色很特别”,厉御风竟然还打开了一管口红,准备给她试色:“我帮你涂。”
唐筝笑得格外勉强,可是嗓子不太舒服,也懒得说话,只能推开他的手,自己挑了个烂番茄色。
厉御风:“……”
她竟然不喜欢自己选择的粉色!
他看着唐筝拧开了另一色号,仍旧兴趣未减:“我帮你涂,我也会的……”
应该会!
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猪跑还是见过的。
唐筝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没忍心打消他的积极性,把口红递给了他,让他帮自己涂。
厉御风第一次给女孩子涂口红,又是给唐筝涂,所以格外小心翼翼。
他想:古代的夫妻之……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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