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家长子慕容振辉回国不到一个月,因为其子慕容向晨故意谋害秦家小公主秦嘤嘤锒铛入狱。
罗文竹在派出所一再纠缠,却被民警告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慕容向晨正月十七生日,正好十七周岁,虽然谋杀未遂,但各种证据确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罗文竹眼前发黑,大脑发晕。
“不!”
“我们不接受!向晨根本没有杀人,凭什么要负刑事责任?”
“证据确凿?我为什么没看到?”
民警点点头,带着几乎又怒又恨的罗文竹去了办公室。
等罗文竹看到罗列在办公室桌上各种证据,甚至还有视频,尤其是最后一条,是慕容向晨在秦毅寒面前亲口承认他派人谋害秦嘤嘤,罗文竹双腿一软,砰地一声摔在地上。
“不会的!”
“不会的!”
“向晨就算要做什么,也绝对不会承认!”
“你们逼供!一定是你们逼供!我要去告你们!”
民警笑着点头:“可以,您随意!……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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