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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三岁,明劲大成

三年前。

在所有人不解中。

洪震南公开宣告:“油麻地里有三样生意不能做:鸡档、字花档(即赌档)、粉档,出现一家我平一家。”

这条宣告一出,顿时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饭的社团大为不满。

他们纷纷臭骂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草,这姓洪的,吃饱了撑的!管东管西的……”

“……呵呵,他以为他是谁??”

“就是,洪震南他算老几啊!!……”

“这家伙脑子抽了吧……”

“哪儿冒出来的瘪三呀?……”

反正就是各种不要钱的污言秽语往外冒。

相比于做正经生意,这些捞偏门的来钱太快了!

特别是赚过快钱的人,就很难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谓的稳定的工作了。

你一个月两百元薪水,一年也就两千多一点;可这只是人家捞偏门的两三天的利润罢了!

面对这种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诱惑,思考其中风险的。

有些年轻人经不起诱惑就干了这个,然后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档”的,这东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只脚他进了鬼门关,迟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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