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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以一敌二

正面作战从来都不是方士所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方士更适合偷袭,比如藏在暗中,开坛做法,隔着极遥远的距离呼风唤雨、招雷引电,或是以生辰八字为媒介,以魇镇之法害人性命。

曾有鬼仙凭借魇镇之法夺了一位地仙的性命。

先立一法坛,结一草人,人身上书敌人姓名和生辰八字,头上一盏灯,足下一盏灯,脚步罡斗,书符结,印焚化,一日三次拜礼,至二十一日之午时。

在此过程中,被害本人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且灵性大损,甚至不知道自己中了魇镇之法。二十一日后,敌人的三魂七魄就会被拜散,此时以法剑刺草人上,如刺敌人本体,草人和敌人都会喷出血来。

缺点是时间太长,而且必须有生辰八字,如果被地仙察觉,打上门来,鬼仙也很难保住法坛。

至于为何非要生辰八字,其实与西洋人的“真名”是一个道理。真名不是后天父母师长所取的名字,而是出生时的干支历日期,年月日时共四柱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个字,故而历来就有生辰八字不能随意告知旁人的……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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