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书中提到,将全国土地改称“国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有土地的一些地主,朝廷不会没收,但此后私人不得买卖,只能与政府交易。
而对于那些没有土地者,按户籍分配受田,承包耕种,但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服兵役。
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买卖。
国田制规定土地国有,不准私人买卖土地,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抛出土地的现象,有田地的农民,加上早已颁布一年之久的“十五税一”政策,自然不会有人去造反。
楚子璇此举,虽然比历代统治者高明,但显然是在挑战天下地主士绅,这道诏令一发布,必然遭到大小地主所有者的强烈反对。甚至会有部分地主、官僚举兵反抗,如前世当初对付王莽新政的土地国有制那样。
为此,帝国政府特别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国田制度,煽动群众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西部行省和各行省,挖战壕挖矿还有修路,没收一切土地和财产。
除了废除原有的土地政策……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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