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磨平了大多数人的棱角。
多年前,陈明刚成为酒吧的驻唱的时候,李崇已经是酒吧的一员了。
但那个时候,李崇年少轻狂,血气方刚。
年轻人有过的冲劲,他都有过。
甚至,
他还曾经和陈明打趣的说:如果以前有钱了,一定要追慕倾云。
毕竟,
慕倾云这么漂亮迷人的老板娘,谁不喜欢呢!
后来在酒吧里干的时间长了,李崇的性子越来越圆滑,越来越没有性格。
酒吧里一个月大几千的工资虽然不算很多,但起码能帮他度过那段时间的困难。
慢慢的,李崇对慕倾云只有尊敬。
慕倾云给了李崇一个工作的机会。
当然,
慕倾云同样给了陈明一个工作的机会。
酒吧里的工作不需要风吹日晒,不需要闻这些呛鼻的油烟味,所以李崇待在酒吧的日子里还显得比较年轻。
离开了酒吧,自己开始摆地摊。
他的模样一下子就变了。
挣得更多了,但也更加辛苦了。
摆地摊卖小吃可比在酒吧当服务员辛苦多了。
每次看到李崇,
陈明都在心里很庆幸,庆幸自己是从地球上穿越过来的,不然混的可能还不如李……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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