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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四 三少帝纪第四

齐王讳芳,字兰卿。明帝无子,养王及秦王询;宫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来者。魏氏春秋曰:或云任城王楷子。青龙三年,立为齐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诏曰:「朕以眇身,继承鸿业,茕茕在疚,靡所控告。大将军、太尉奉受末命,夹辅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辅总率百寮,以宁社稷,其与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称朕意焉。诸所兴作宫室之役,皆以遗诏罢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为良人。」二月,西域重译献火浣布,诏大将军、太尉临试以示百寮。异物志曰:斯调国有火州,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于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活,秋冬火死则皆枯瘁。其俗常冬采其皮以为布,色小青黑;若尘垢汙之,便投火中,则更鲜明也。傅子曰: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常大会宾客,冀阳争酒,失杯而汙之,伪怒,解衣曰:「烧之。」布得火,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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