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翻译翻译,什么叫合法的手段!(求月票)
正所谓:
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
于今交道奸如鬼,湖海空悬一片心。
周毅在问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取证难,维权难,这是很多人在打官司时候经常遇到的问题。
而且相对于打官司本身,取证,固定证据,这是最难的。
于是,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明明是稳稳当当的事,怎么打官司就是会输呢?
说个最简单的,很多人连借条和欠条的区别都不知道,说起来那不都是欠款嘛,怎么会有区别呢。
两者的效力,何时启算诉讼时效,在催告时是否可以行使抗辩权等等的问题,这些知不知道?
答案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
借钱给别人嘛,那别人给我打个借条还是欠条,那不都一样吗?
可是你可以想想,如果这两种“条”都是一个东西,那为什么还要在法律上将其区分开来呢?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拟定,那几乎可以说是咬文嚼字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各种各样的斟酌,可以说法律条文中不会有废话!
这一琢磨,直接就给……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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