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六理解杨遇春这个半大孩子的紧张,虽然他很勇敢,也愿意为他贾大人搏命,但毕竟没有经验,加之环境实在压抑,视线不明,遇到突发状况一时无法控制自己, 做出本能反应是人之常情。
但他又不能让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保镖兼打手,因为一次错手杀人而丢掉性命。
两条蒙旗子的命死于一个汉人之手,贾六花再多的银子也不可能保住杨遇春。
因此,他很自然的选择将另一个活着的也干掉。
这样,就没有苦主可以告官了。
毕竟,杨遇春的重要性远远高于一个蒙八旗蓝翎。
金川的番贼二十多年已经杀死十几万大清将士, 再多担三条人命又有什么打紧的。
做大人的, 如果不能替部下扛住一切, 那就不是大人了。
进步的道路上,总会有各种意外,以及各种影响进步的因素。
这些,都需要贾六排除。
而进步的道路,又必须有人为他贾大人保驾护航,并斩杀一切妖魔鬼怪,所以,贾六不允许为自己护驾的人因为一件小事丧命。
打仗,他不行。
做人,他还可以。
如何取舍,不须考虑。
当然,贾……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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