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罗罗们处得知,今晚凤阳兰秋馆选花魁,依赵魁的禀性,必去捧场。
秦墨打算在兰秋馆杀赵魁!
当然,兰秋馆作为凤阳数一数二的青楼,寻常的贩夫走卒根本没资格进去,于是秦墨去了百货大楼,买了一套昂贵的西服。
这个时代,东西方文化交流频繁,西服也走进了上流社交场合,穿长袍的人越来越少了,富家公子哥和官宦子弟,多数穿西服。
不比前世,西服已经沦为了金融保险的工作服,真正的老板很少穿西服了。
一套黑灰条纹西服,花了秦墨两千银宝,又用五百银宝配了件白衬衫与黑皮鞋,然后花五十银宝把头发理了下。
寻常人家,几十银宝省一点,可以支撑一年的开支,而秦墨只是一套行头,就花了两千五百五十银宝,不过一分价钱一分货,不仅帅气精神,年龄方面也相对成熟了些,如果说他的职业是给死人化妆的,谁信啊?
天色渐渐黑了,秦墨吃过饭,晃到了秋兰馆。
这是一栋六层高的大楼,占地数十亩,射灯打在墙面,金壁辉煌,是教坊司的产业。
楼前广场,停满了……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