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尸体

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城市,尸体不算少见。

最醒目的莫过于热闹街道交汇处设置的刑场,犯了大事儿的人会在这里被当众吊死,以起到警示和彰显权威的作用。

但这都是官方单方面的想法,公开刑场最后往往会变成民众狂欢的聚集地。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随着绞绳下那人的自由落体而起哄喝彩。

而对善于回收利用的外科医生而言,绞死的尸体没有太多的伤口,结构也够完整,是解剖的优质材料。

优质归优质,缺点还是有的。

一是受刑的大多为成年男性,缺乏多样性,二是价格太过昂贵,一具尸体往往能抵上一位工人好几个月的薪水。即使像医院这样的大机构,也很难做到长期不间断的供应。

自从奥地利紧随英法德的脚步颁布了相关的《解剖法案》后,刑场上的尸体便被挡在了医生们的解剖室外。没人再会为了卖钱,而把一个偷了面包的家伙定罪成绞刑了。

刽子手走下历史舞台,掘墓人成了外科医生的“好伙伴”。

在远离主城区的地方,那些幽暗的小巷里,饱受饥寒和疾病的人们会默……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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