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区一开始只有6个荷兰移民小村庄建在东河边,并有小荷兰的称呼
这里有树之城,家之城和教堂之城等昵称,具有独特魅力。
比起对岸的世界之都曼哈顿来,这里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环境更适宜居住……换成人话说就是穷!死穷死穷的那种。
布鲁克林最开始是一群小农场,后来在曼哈顿港口的带动下逐渐成了一个城市。
这里是黑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美国,由于所谓的快乐教育,素质教育,这里的黑人受教育程度低,种族歧视严重。
不过别担心,这里的人就成率很高,拿把枪,掏把匕首就能展开零元购,上到七十岁老头,下到十五六岁孩子,都有自己的谋生手段。
可以说,就业率高到令人羡慕。
不过话虽如此,毕竟时代变了,明面上的工作还是有的,否则我堂堂大美帝留着这么一块牛皮藓,岂不是很难看?
我不要面子了吗?赶紧用粉底遮一遮。
一处马路边上,相对于其他地方,这里是一条还不错的商业街,有警察开着警车巡逻,治安可以保证。
某处角……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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