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妮莎成为同伴后,便是要去侯爵伯格兰家侍奉罗瑟琳大小姐。为了整理仪表,包含换洗衣服在内,我和妮莎买下了几套上等的衣装。与此同时,我开始教授妮莎言语用词、礼仪举止、一般教养等佣人所需的知识,然后又潜入黑帮萨洛米的头目的家中,筹集到了十二分的资金。
过了大约一个月,我们雇上马车,和施潘道的老板、老板娘、特蕾西亚、常客们道别,前往了伯格兰领地——
妮莎比我想得还要优秀,不论是言语用词还是礼仪举止,全都只花费了不到一周。她的言谈举止比普通的侍从、佣人还要优秀。历经一个月,在决定启程的此时此刻,已经称得上是完美无缺。我也因此得以安下心来决心前往伯格兰领地。
在妮莎成为同伴之后,我其实想尽早一刻前往伯格兰领地。我一直在说服急不可耐的自己,告诉自己这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对拯救罗瑟琳大小姐也是不可或缺的。
「我有件事想问,我只知道要和主人一起成为伯格兰家的佣人,但那位【要侍奉了尊贵之人】到底是哪位呀?」
妮……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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