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朋友指出嘉禾吴简的亩收三斛-五斛的问题,所以我给大家说明下三国时期的亩收情况,所有资料皆来源于离当时最近的史料。
首先还有要确定一点,那就是东吴时期那边的农业技术是整体落后于中原与蜀汉的,我也会举例说明。
我在小说里写蜀汉12-15斛是保守的,甚至还达不牛逼的水平,当时为了写小说,也没有详细去论述说明,所以取了一个平均值说明。
蜀汉方面
资料:《华阳国志》,乃东晋时期成汉常璩撰写于晋穆帝永和四年至永和十年(348年-354年)的一部专门记述古代中国西南地区地方历史、地理、人物等的地方志著作。
常璩,蜀郡江原人,研究蜀汉资料最可信的书籍之一。
《华阳国志·蜀志》:“绵竹县刘焉初所治。绵与雒各出稻稼,亩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
此意思就是:绵阳和雒城两地分别亩产为三十斛和十五斛。即便把这些看作为最高亩产,平时达到十斛以上是没有问题的。
这两地都在成都平原上,因此这也是为什么称成都为‘天府之国’的原因,亩收……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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