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您说。”
“是这样的,如果灵感也感到很棘手的话,B市就真的难以找出可以在新款上市之前把宣发就能把宣发做好的公司了。”
确实是这样。
“所以,基于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WITH准备请其他的公司或工作室和贵公司协同完成宣发的策划部分。”
共同完成?可是灵感传媒签订的是全部包揽宣发的合同啊?
“那您现在……”主管很忐忑。
“WITH近期可能会尝试联系外市其他工作室或公司,来继续完成宣传片的策划和稿件,继续以灵感传媒提供的策划案框架推进项目。合同上所写的灵感传媒是WITH宣发阶段的唯一合作伙伴依然生效,只是我们后续整理版权合同的时候,会有变动。”
有合作伙伴挂名,但没有版权合同?这是要用他们的牌子,不用他们的稿子了?
主管很纳闷,赵瑾瑜究竟请来了何方神圣,直接准备把灵感传媒的稿子全抛了?还是月底之前全部结束?这能做得完?
尽管Mariah不像沈凝那样出色,但是主管相信灵感新媒组的整体水平完全可以称霸B市甚至本省。
谁知道……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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