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明帝国吗?
就是那个被《纽约时报》称之为“让所有人美国人活在耻辱之中”的大明帝国吗?
在踏上应天土地的当天,马克.吐温就和许多刚刚来到这的人们一样,处于极度的震惊之中,他震惊的是什么呢?
不仅仅是这里的高楼大厦,也不是二十四小时的热水供应,同样也不是整洁的街道。而是……普通民众的生活。
“我们应该到那些白人生活的地方去看看,我的朋友!”
作为《纽约时报》特邀记者的约翰,在来到大明之后,他所感觉是极其失落的。
身为都市人的他在抵达应天后,才明白为什么包括前总督林肯等政治家在内的造访大明的人,都会用“自形惭秽”来形容自己,不是因为他们想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而是因为真的会让人自形惭秽啊。
相比于纽约肮脏充满恶臭味的街道,这里的街道不但见不到遍地的马粪,也见不到倒地的垃圾,当然更见不到当街小便的路人,甚至就是公共厕所都有冲水便盆不说,而且里面非常的干净。
这里的人们衣着整洁、彬彬有礼不说,而且……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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